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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青海省动物动物防疫条例》和《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意见》,根据《青海省动物疫病净化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宁农{2022}149号)。
2025年10月10日,大通县001号工作站成员赴大通伊绿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开展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