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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璐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83-08-27
籍贯:湖北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指派县: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
工作单位:
青海省农林科学院
拟开展服务工作内容:
作物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指导
专业领域:
植物保护
服务县(市、区):
大通县
专业职称:
副研究员(五级)
服务单位名称:
青海省农林科学院
办公号码:
09715311195
服务动态展示
工作日志(100)
专家问答(0)
科研项目(0)
科技成果(0)

侯璐 2022-12-09 14:40:06
     为全面回顾和总结工作站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客观考核科技特派员和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工作实绩,根据青海省科技厅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青海省科技特派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 12月7日晚,大通县 003 号科技特派员工作站以腾讯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就2022年度考核事宜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上,首先工作站负责人就省科技厅下达的通知精神进行传达和学习,就2022年全年工作进行了简单阐述和总结,并对2022年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其次由参会人员根据四方协议签订内容,就本人开展的工作情况、引进的新品种新技术、示范推广面积、取得的成效等方面进行了小结。同时负责人对此将总结考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并结合服务企业实际情况提出了2023年的工作新思路。 此次会议大家积极踊跃发言,气氛活泼,不仅提高了工作站队伍之间的沟通交流,也提高了工作创新意识,为今后更好的开展工作和服务企业奠定了基础。

侯璐 2022-12-08 16:05:18
     2022年12月7日,大通县003号工作站召开线上会议,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并结合工作站相关工作开展了热烈的交流研讨。工作站曹青莉、景慧、王生、王秀娟、侯璐、张迎春、王惠霞、李江、藿香玉9人参加本次学习研讨活动。 作为基层农业技术服务组织,我们更加关心报告关于“三农”内容的阐述,认真研读了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战、农业强国、粮食安全、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城乡整合、基层党组织建设、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和谷物总产量等有关“三农”直抵人心的阐述。报告进一步指出,我们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盯紧抓实粮食安全乃至食物安全的全领域全过程全环节,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建立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 通过再一次重温学习,从这些涉农论述中大家感知到党和国家传递出对“三农”的高度重视信息,听得我们农业心悦诚服、信心倍增,大家都表示,来年结合报告精神和要求,更加务实,更加有效的开展科技特派员服务工作。

侯璐 2022-11-13 11:44:24
     近日,西宁市根据《关于印发〈西宁市科技型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西宁市企业研发中心培育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办〔2021〕69号)《关于印发〈西宁市农业科技园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宁政办〔2021〕69号)认定了2022年西宁市认定西宁市科技型企业、西宁市企业研发中心和西宁市农业科技园。大通县3号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服务的大通青海锦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青海锦旺果蔬种植农业科技园有幸被认定为西宁市农业科技园。 青海锦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自2012年成立以来,流转土地303亩,在塔尔镇上旧庄村建成节地型日光节能温室98栋,500吨保鲜库1座、蔬菜分拣包装配送车间600平方米,智能化育苗温室4200平方米及配送用房等设施。公司基地主要从事果蔬种植,种植品种主要为草莓、辣椒、番茄、黄瓜、西葫芦、食用菌等,2016年被认定为西宁市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公司采用订单种植方式,为种植农户提供统一供种、统一销售及技术指导服务,带动周边100多户农户进行蔬菜种植,吸纳当地农户50多人在基地就业,另外,使用季节性用工达100多人,人均收入达1.5万元以上,基地年产蔬菜650余吨。 公司在进行果蔬种植过程中十分重视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组建了专门的技术研发服务团队,申请开展了一系列的科技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今年,在3号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的指导服务下,引进果蔬新品种、新技术,开展果蔬种植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试验研究、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果蔬高效栽培、农业机械应用及研究等。与省农业技术推广站联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并获证书1项;申报技术、人才需求项目1项;申请并已受理专利2项。 下一步,3号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将进一步强化对大通青海锦旺果蔬种植农业科技园的科技指导服务,加大科技研发及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力度,提升园区内果蔬科学种植水平,生产更多安全、优质的绿色果蔬,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我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地建设做出贡献。

侯璐 2022-10-12 15:37:11
     民以食为天。保证人民群众吃得安全放心,是最基本的民心工程、民生工程。2022年9月2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生产环节到加工、消费环节,做好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监督。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颁布施行,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为全面体现“四个最严”的要求,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定义中增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内容;在国家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的基础上,明确要求“确保严格实施”,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中增加“储存、运输”农产品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求。 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者采购农产品等食品原料,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查验许可证和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应当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协作机制,确保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各环节的质量安全。 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还对规范有关部门的履职行为、加强“双随机”抽查监管、提高执法效能等作出规定,明确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 大通县3号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及时宣传新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让大通县青海锦旺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蔬菜种植户学习,让他们及时了解,并在生产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保证生产安全优质放心的农产品,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侯璐 2022-10-12 15:31:01
     大通县003号工作站积极组织技术人员参加9月22日由青海大学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和青海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共同承办的“青海省科技特派员(三区人才)服务与服管理平台操作”线上培训班。通过提前发布培训通知、开班前夕在工作站群内提醒大家及时参加线上培训等,本工作站技术人员曹青莉、王生、景慧、王秀娟、张迎春、侯璐、王惠霞、李江、张广生、张胜利、霍香玉、严兴蓉等12人积极参加此次培训,并在培训后一起讨论培训内容,并约定找时间召开工作站全体成员会议,商议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通过参加此次培训,使我们工作站成员进一步熟悉特派员管理平台的相关功能和操作程序,为我们工作站更好的开展各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